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维修基金的定义和用途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
1329714315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48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其用途主要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商品住房: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存储方式: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计息方式: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移交管理: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使用条件: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使用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物业管理企业变换时:代管的维修基金帐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维修基金的补缴: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房屋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期缴存额的百分之三十时,需要进行补缴。对于成立了委员会的小区,由小区委员会决定维修基金的补缴方案;对于未成立委员会的小区,由当地房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共同制定补缴方案。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维修基金的定义和用途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