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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714315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09-21 热度:79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旨在规范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并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工作时间安排:用人单位应根据高温预警信号调整工作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应停止户外露天工作;37℃至39℃以下时,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应暂停12时至16时的户外工作;35℃至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按月向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无法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自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或按每日13.8元折算。
健康保护:用人单位应加强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执法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用人单位遵守相关规定。
广东省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如下: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10月。
发放对象: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包括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无法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室内工作者。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300元;如果需要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则每人每天13.8元。
发放方式: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明确列出具体项目及数额。
高温津贴是为了保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以下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温度条件: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如果劳动者需要在露天工作,或者工作场所无法通过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用人单位应支付高温津贴。
特殊保护: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他们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或在温度超过33℃的工作场所作业。
工资组成部分:高温津贴不应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之外额外支付。
工作时间调整: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如缩短连续作业时间,避免在气温最高时段进行室外作业,并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停止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除非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未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应对员工进行以下保护:
发放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向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无法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或按每日13.8元计算。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通过调整工作班次、增加轮换、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减少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新业态企业应参照上述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确保其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联合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劳动者的高温作业权益得到实际执行和保护。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员工在高温天气下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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