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哪些病属于职业病的范围内职业病范围根据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解读,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2大类135种(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以下是具体的分类和目录:分类具体病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
1329714315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12-30 热度:69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哪些病属于职业病的范围内
根据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解读,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2大类135种(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以下是具体的分类和目录:
分类 | 具体病种 |
---|---|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 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等19种 |
职业性皮肤病 | 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痤疮、溃疡等9种 |
职业性眼病 |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4种 |
职业性化学中毒 |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等59种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等7种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等13种 |
职业性传染病 | 炭疽、森林脑炎等5种 |
职业性肿瘤 | 石棉所致肺癌等11种 |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 | 腕管综合征、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
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 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
其他职业病 | 金属烟热、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
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
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均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患者的工作调整: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职业病患者的工作变动: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按有关规定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职业病患者的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哪些病属于职业病的范围内职业病范围根据2024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解读,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2大类135种(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以下是具体的分类和目录:分类具体病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