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详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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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条 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八条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列示。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资产 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资产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负债 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应当按照其流动性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负债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质分类分项列示。
所有者权益 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十条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帐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十四条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行业类别、联系电话、报告所属年度或者月份、送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按期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以及可以获取财务会计报告的有关当事人。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按期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
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承当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受他人授意、指使、强令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期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以及可以获取财务会计报告的有关当事人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条例详细规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的流程,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旨在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和可信度。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详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